發表于:2014-10-04 下午 /閱讀:355 /評論:7
F副團長幾乎每天都要下工地,他經常叫我跟著去,說成本會計必須熟悉施工流程和各種定額。除了那支勃郎寧手槍外,他還有一支小口徑步槍,每次下工地都叫我揹著跟在他后面。沒過多久,上上下下就都認識我這個“警衛員”了。我很愿意跟F去工地:一來吃得好,二來指望哪天可以放上一槍??墒枪さ馗浇囊吧鷦游镌缇捅粐樑芰?,最后還是經F批準,由警衛班長帶著,到一個溝里用手槍和小口徑步槍各放了一槍,全部脫靶不知打到哪去了?;厝ズ笫艿酱蠹业某靶?。 有一天,我正在地窩子辦公室里算賬,忽聽得外面一聲槍響。我急忙上到地面四處瞭望,只見F提著一條黃褐毛的動物興匆匆地從外面回來,嘴里還喊著:“打著一頭狼!” 剎時間指揮所的人全出來圍觀,我見L工程師邊左看右看邊嘬牙花子,猜想這個跑了十幾年野外的西北人對這獵物的種類有些懷疑。再仔細看看地上躺著的獵物,同我上次遇到的狼和在動物園里見過的狼確實不很像,我嘴里冷不丁冒出一句:“怎么不太像狼???別是老鄉家的狗吧!”此言一出,大伙面面相覷,估計他們也對這只“狼”的身份也有些吃不準,可是又不敢說。要知道打了老鄉的狗可是犯紀律的事!其后果要超過F的“沒面子”、“鬧笑話”。萬一老鄉告到政府去,那可是一件很傷腦筋的事!F急忙呵斥我:“不許胡說!附近根本沒老鄉,哪來的狗?”還好,后來也沒人來找過狗。不過那肉實在不好吃,酸的,好像也真不是狗肉。開始我懷疑炊事員手藝不好,沒過幾天就知道自己錯了。 一天半夜,外面汽車聲響,我起床出去看(在這荒無人煙的戈壁灘上,來輛汽車絕對是件大事)。原來是團里施工股的人,他們興高采烈地喊著說汽車壓死一只兔子(兔子夜里只會沿著車燈的光柱跑)!叫炊事員捅開爐子炒來吃,給我的任務是去小賣部搞點酒來,小賣部的人不想起床,叫我自己去門外的酒桶倒。我旋開蓋子倒出一大搪瓷缸白酒,估計有一斤吧,反正上班來交錢就行了。等我端著酒走到廚房,那邊兔子肉已經剁成塊準備下鍋了,血淋淋的洗都沒洗。他們說少數民族都是肉一宰出來就下鍋,一洗就不好吃了。這幾塊爆炒兔肉確實是我一輩子所吃過最為鮮美的東西之一,就連海膽鵝肝醬都不如它!
在城市可吃不上這么鮮美的食物。上帝是公平的。阿信
狼肉是酸的?又吃狼肉,又吃野兔肉,呵呵,有失有得。
終于開了槍!從坦克沒開上,到想打槍,一節節寫來,已經等得太久。呵呵,終于如愿以償,要祝賀一下。
不敢效法,阿彌陀佛。
標題壓縮了,眉清目楚。
回憶錄的不少好文章,如果以微信方式轉發,是否可擴大回憶錄網的影響?就是長一點的,只要有價值,有可讀性也可發:至少可讓更多的人知道,有一個專門發表回憶錄的地方。
這是作者第二次獲得祝賀了:前一次是因為“當了干部”,雖然級別最低;這次是因為獲得開槍機會,雖然全部脫靶。讀者對作者的同情、關懷和祝賀,溫暖著彼此的心。真的,很溫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