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于:2015-10-03 上午 /閱讀:1772 /評論:3
10月1日,國慶佳節,朋友兒子結婚,我去馬山吃喜酒,還被捉住當證婚人。
說句心里話,我真怕吃結婚喜酒,真不愿當證婚人,因為婚禮那套繁文縟節,教人頭痛。
我認為,證婚,實是多此一舉。舊社會結婚,授之于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聘位有聲望的人證婚,還可一說。如今新社會結婚,得去民政部門辦理法定手續,領結婚證書,無須他人作證。然結婚典禮上設證婚人,似約定俗成。這種不合理的規矩我看太俗氣,改掉為好。
怎么改?
我的大孫子結婚,一切從簡。
原本想按照我們50年代結婚那樣,雙方到民政機關登個記,拍張結婚照,雙方家人在一起吃桌飯,就算完婚了。
可孫子的叔叔說,畢竟時代不同了,主張搞個迎新儀式,簡單隆重,興高采烈,以示男方的認真,對女方的尊重,還是要的。
商量結果,在結婚那天,一清老早由新郎坐車去接新娘到新房。中午在星級酒店,排了一長條桌,請至親好友,雙方父母長輩,40余人,參加結婚儀式,吃分餐制。
儀式上,主持人宣布婚禮開始,新郎新娘向父母長輩、至親好友致鞠躬禮。介紹人講話,長輩、父母、至親好友任意發言。一些人在座位上即席講話,對新郎新娘表示祝賀,同時提希望要求。一個多小時的婚禮,自始至終在歡聲笑語中渡過。
有評論說,婚禮像一堂課,一幕配樂短劇演出,氣氛熱烈,自由活潑,笑聲掌聲不斷。但沒有令人頭腦發脹的喧鬧。當然沒有送禮收禮的陋習,杜絕《沙家浜》戲里胡傳魁結婚斂財,禍殃他人的惡作劇。
并非說孫子的婚禮是樣板,只是說簡單隆重,可給人清新快樂的享受,而不是精神負擔。
我想,如果把我昨天的證婚詞,改成講話稿,我講一講,“結婚,實是責任” 。
首先是夫妻責任。相儒以沫,白頭偕老,就是終身負責,在一條河里同舟共濟。在婚禮上,聽新郎對新娘說,我永遠愛你,我把工資單、戶口本都交給你。我說,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捧出一顆滾燙的心。
第二是孝敬父母長輩的責任。古人云,誰言寸草心,報得三春暉。叮囑后人要知恩圖報。烏鳥私情,何況有教養的人。
第三是養男育女,傳種接代的責任。早生貴子,乃責任也。
第四是春秋鼎盛,成家立業、回報社會、國家的責任。國家好是真好,是我們、更是子孫后代根本的依靠。國家興旺,匹夫有責,在于行動。
我主觀揣測,這樣的講話,比起念證婚詞來,講的人和聽的人,感覺大不相同。
繁文縟節的婚禮,不知何時會改改。為使年輕人通得過,希望地方政府和主流媒體出點好主意,在導向上有所作為!
在 2015-10-02 18:36:55,"姚邦豪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