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于:2014-08-05 上午 /閱讀:550 /評論:2
星期天下午,學校大門緊閉,不許人隨便進門。班上足球隊要練球,經趙老師批準,同意十一名球員和我這個替補隊員進校,在大操場踢球。 十二個人分成兩隊,我和黃安是守門員,場上各隊五人進行對抗賽,進攻防守,長傳短吊,迂回包抄,踢得有板有眼、有聲有色。 踢滿一場,球員們回教室休息。我家離學校近,我奔回家提一壺水來給大家解渴。 當我提著水和杯子進教室時,發覺他們的神色不對勁兒。特別是黃安,鐵青著臉,坐在門口的課桌上。足球隊長陸志偉,顯出氣勢洶洶的樣兒,站在門口,大有不讓人進出的意思。 我放下水壺,問:“怎么?吵架了?” 陸志偉搶著說:“你來評評理。我幾張高級郵票拿給他們看,風一吹飄在地上,撿起來少了一張,他們都說沒拿,我要大家相互搜搜口袋,黃安死活不肯……” 黃安怒沖沖地問:“你憑什么搜我的口袋?你把我當賊哇!” 陸志偉翻開口袋,理由十足:“我先給你搜!” 黃安怒吼道:“我沒資格搜你,你也別想搜我?!闭f罷,他要沖出門去。陸志偉一把攔住,倆人就差動手了。 我聽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。陸志偉愛好集郵,常把集郵本拿出來顯擺,以示他是個集郵大王。今天少了一張郵票,他把教室里十個人全都當成了嫌疑人。 陸志偉大度地說:“相互搜一下,搜不到,我認了?!?小個子陳學華跟著說:“真金不怕火煉,搜就搜吧!” 黃安怒斥道:“你沒拿他的,干嘛給他搜??!” 陸志偉又問他:“你沒拿,為什么怕搜呀?” 黃安臉色由青變白,氣得一時說不出話。 我問陸志偉:“給你搜,搜不出來怎么辦?” 陸志偉歪著頭,看著我。我跟他交過手,一年不到,他比我高出大半個頭,但他怕我。 他反問我:“你說怎么辦?” 我說:“再細心找找。說不定吹到那個角落去了?!?陸志偉坐到課桌上,蹺起二郎腿,搖呀晃的,冷冷地說:“有本事,你來找??!” 這時,我一眼看到,他腳底上有道白光閃過。我上前一把按住他的那只腳,脫下他的鞋,鞋底上粘著他的那枚郵票! 陸志偉剝下郵票,小心翼翼地擦拭著。 我提醒他:“你得向大家說聲對不起,要不你別想出教室門!”這時,黃安已站到教室門口,大有決一死戰的架勢。 這時,所有的隊員都站起來,大家一聲不響,等待著陸志偉的道歉。陸志偉遲疑了好一會兒,沒有開口。 黃安打開教室門,豪爽地說:“你回家想想吧。我們要開始練球了?!?陸志偉捧著他買的足球回家了。剩下的隊員們由黃安發起,每人出五毛錢,買只大足球。 這是上世紀1957 年前后的事,我是親歷者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》是1954 年9 月通過的,三年后,一群十四五歲的少年,便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,開始維權活動了。 其實,那時候我們根本不懂“憲法”為何物,更不知權利、權力、權益是何意思、有何區別。即便今日,恐怕還是有許多人仍是一知半解。 翻開詞典,“權力”解釋為“是政治上的強制力量,也是職責范圍的支配力量”?!皺嗬敝浮肮窕蚍ㄈ艘婪ㄐ惺沟臋嗔拖硎艿睦妗?,跟“義務”相對?!皺嘁妗敝浮皯撓硎艿牟蝗萸址傅臋嗬?。 兒時為一張郵票引起的爭執,說來很簡單:我不是賊,不許你誣賴我。解決的方法也很簡單:為證明你不是賊,讓我搜搜你身上有沒有贓物。矛盾的焦點是:我被你搜了很沒面子。妥協的方案是:相互搜身,各不吃虧。于是,這種妥協方案,延續至今,在現代生活中屢見不鮮。 為此,我寫下這段文字,悼念那站在門口、誓不讓人侵犯人身權益的黃安。我還據此寫了好幾篇小說和故事,發表在幾家兒童刊物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