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于:2014-04-13 下午 /閱讀:408 /評論:0
在我計劃下海創業的同時,工廠的改革開放也推向了新的高潮,人們的思想也比較開放,人人都想當萬元戶,賺錢,連工廠的領導也是如此。當時領導的想法是讓下面搞活,自己也搞活。記得93年廠里的黨委下文,鼓勵各個分廠創辦民營企業,由技術骨干和職工入股。一時間,幾個個分廠都各自去設立了民營企業,一個分廠是拿了結余的獎金辦了一個企業,分廠廠長是法人代表,另一個分廠是由退休的工會主席辦了一個私營企業,只有我的分廠按兵不動。黨外書記還打電話來催問我,為什么不辦私營企業? 我到底是怎么想的呢? 我不想隨大流跟風!記得我剛進廠,第一次出差到上海去,同去的一個周師傅在南京路上對我講”小姚,我告訴你,今后千萬不要一切都聽黨的,有時候會把你帶到溝里去的“,這句話對我的影響非常深,我遇到事情時,不會盲目服從或跟風,會有自己的獨立判斷,說白了,那些領導的法律意識,思想水平并不見得比我高。當然,我判斷一個事情能不能做的關鍵是”是否違法?”,如果是違法的事,不管是否有人知道,我都不會去做。我的師傅告訴我,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想到萬一公開的時候,你不怕。這些簡單的道理給了我很多的幫助。 我為什么不去辦私營企業呢?因為當時明文規定,國企的職工是不能創辦民營企業的。最后,我動員常州新區的一個部門辦了集體企業-常州遠東通信設備廠,我們承保經營,這在當時完全是合法的,而且理論上與我們國企只是買賣關系。 實踐證明,我的決定是完全正確的。半年后,工廠領導看到民營企業都搞得太火了無法控制,就一個文件,要求班的企業都要關掉,資產上交總廠小金庫,并有紀委審計。結果那個拿職工獎金辦民企的分廠關掉了民企,白忙了一場,而我們合作的集體企業和退休工會主席辦的私企都沒有關掉,也拒絕了紀委的審計。要審你們去找新北區,他們當然沒有辦法找人家。 這個企業直到我下海,一直保留著,我只要保證沒有傾吞國企的利益,帳筆筆清就好了。這些事情的處理我一直是很得意的。